龙帝的萌狐妖妻_分卷阅读_1
作者:
李尽欢 更新:2020-07-09 06:21 字数:4907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龙帝的萌狐妖妻
作者:李尽欢
文案:
其实这就是一只外表吃货极品萌实则精灵天然黑的绝色三尾小魅狐,重生为人,一边玩转都市修炼升级,一边将冰山帝王攻变成腹黑忠犬攻的有爱热血宠溺甜蜜无下限的故事。
ps:本文一对一,都市架空,女主萌系腹黑向。这是欢欢第一次写一对一的文,文风也和以往有一定的区别,希望亲们多多捧场支持,鞠躬拜谢!
☆、楔子
灵狐界乃是妖狐族秘境,这里与世隔绝,四时百花竞秀,千日瑞露化云,苍山环绕回旋,瑶草随风低语,空气芳香芬馨,宛如仙境。
九尾山作为狐族的圣地,傲立群山之中,更是圣洁宁静,一派祥和。
突然,九尾山脚下大片霜雾一般的雪松花窸窸窣窣的摇晃,一片纯白中,竟是伸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
肉乎乎的小耳朵,粉红色的鼻尖,肥嘟嘟的小爪子,柔软的银白色皮毛似乎要跟整片雪松花融为一体,一双湿漉漉水汪汪的淡茶色眸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剔透晶莹,宛如汩汩流动的秘银。
这竟是一只萌死人不偿命的小白狐!
最让人惊讶的就是,这只小狐狸的尾巴,居然有整整三条,轻盈蓬松的在身后摇摆,美丽的宛如灵狐界盛绽的三瓣优昙花。
小白狐钻出雪松花丛之后,古灵精怪的朝着远处望了一眼,小小腮帮子可爱的鼓了鼓,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得意的笑弯了眼“哼哼,就凭那些长老的法阵,也想困住我,这都怪靡华哥哥,每次都不带我来九尾山,不过没关系,梦宝一个人也能行,我这次倒要看看,这九尾山到底有什么,为什么一个个都不让我进来!”
梦宝(小白狐)人性化的用肉呼呼的小爪子拍了拍胸脯,甩了甩三条毛茸茸的大尾巴,随即宛如闪电一般的朝着九尾山飞奔而去。
进了山之后,一股清新的灵气扑面而来,梦宝水汪汪的眸子登时陶醉的眯了眯,粉红色的小鼻子,不停的抽动,“好香啊,真滴是太香了!这……这……居然是月华果,还有碧玉葡萄,三色蜜桃……好吃的,好多好吃的哇!(¯﹃¯)!”
梦宝觉得自己的口水立马下来了,白团儿一般的身子箭矢般的冲到了美食珍果之中,两只肉呼呼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一边上下耸动,一边怨念道,“哼哼,难怪靡华哥哥他们不让偶进来,原来是怕偶发现这些奇珍异果,真是小气……唔……真甜,好吃!好吃!”
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还有什么比吃更让她兴奋的事情呢!
只是,吃的上瘾的梦宝,并没有发现,随着一颗颗的灵果入腹,她身上的皮毛越来越亮,身后三条毛茸茸的尾巴之下,竟是若隐若现的出现了第四条尾巴的虚影!
这时,一股奇异的香味随着山风,若有似无的传来,梦宝陡然精神一震:这等奇香,实在是让人难以自拔,莫非山上的岩洞中有什么奇珍出世不成?
可是……想到靡华哥哥再三的叮嘱,梦宝刚想迈动的小爪子,不由得生出几分迟疑。
只是,闻着那越来越盛的香气,她湿漉漉的眸子愈发水漾漾的,小鼻子抽动的频率也越来越大,最终,她吃货的属性还是战胜了理智,三步并作两步的进了岩洞。
说起来,这还是百年来,梦宝第一次踏进九尾山深处的岩洞,这里面蜿蜒曲折,地上生着形状各异的晶石,岩顶倒坠钟乳,五光十色,光晕闪耀,实在是旖旎非凡。
终于,岩洞深处,梦宝找到了异香的源头。
那是一根被包裹在钟乳里面的巨型玉髓,色若冰晶玉雪,温润如水,内部竟是犹如汩汩流动一般,金光熠熠,在玉髓的顶端,正沁着一滴拳头大小液体,通体金黄,眼看便要滑落下来,那异香便是从这液体上传出来的!
梦宝狠狠的咽了下口水,眸子大亮:莫非这就是异物志中所说的金髓,十万年才会生出一滴,乃是滋润元神的至宝?
它是不是宝贝,其实梦宝不怎么关心,只是它的香味儿实在是太诱人了,眼看那滴金髓凝结成熟,滑落下来,她几乎是出于吃货本能的跳了起来,咕噜一下,将金髓整个吞入口中。
登时,一股极致的甘甜馨香从她的口腔味蕾中爆炸开来,让她整个肉呼呼的小身子都飘飘欲仙,只是,梦宝还来不及享受,一股难以形容的庞大能量窜入了她的识海,削骨剃肉的疼痛从她的脑袋瞬间遍布全身。
她感觉自己的元神在无限的膨胀,那股能量似乎已然将她整个身体撑碎了!
最后,在她的意识坠入黑暗之前,只隐约的听到了靡华哥哥撕心裂肺的呼喊……
------题外话------
欢欢又开文了,本文和之前很不一样,算是新的风格,新文就像幼苗,需要亲们多多呵护,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欢欢拜谢!
☆、第一章 土鳖上门
四九城作为华夏的首都,可谓是群雄汇聚,盘龙伏虎之地,丽宫别墅园便是典型的富人区,这里紧邻风景秀丽的温榆河,占据着首都机场与金顺路交叉口的黄金地段,寸土寸金,在这里别说过往的车辆,就连保安都是衣冠楚楚,高人一等。
不过,就在距离丽宫别墅园二百来米的金顺大道上,一个渐行渐近的身影,却是和整个丽宫的奢华格格不入
如今已经是将近五月份的天气,大部分人都穿上了单衣,但是这个人却头顶棕色的灰鼠瓜皮帽,身穿着一件深蓝色的棉服,样式土气,针脚粗糙,肩膀处松松垮垮的缝了一块儿兽毛皮,脚上蹬了一双千层底翻毛棉布靴,身上背了个棕色的大包袱,毫不夸张的说,要是这个人再背一张弓,活脱脱就是从山沟沟里蹦出来的猎户,虎背熊腰,土气无比。
此时,丽宫别墅园的保安,正闲得发慌,远远看到这么一只土鳖,立马激情万丈。
“我说,别走了,说你呢,土包子,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里是你该来的吗,也不怕污了这块地界儿,还有,别想进这里面收废品,这里面的废品都比你值钱……”
那保安正说得过瘾,抬头才发现,那人不但没离开,反而已经走到了跟前,仍旧是那个速度,不紧不慢,竟是给人一种肆意悠闲的感觉。
见此,那个保安登时觉得自己被丽园渡过金的面皮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践踏,骂着三字经就冲了上去,“我说你找抽是吧,我告诉你,你要是再不走,我就……”
我就什么,保安并没有说出来,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那个身穿棉服的怪人抬眼了。
很难想象,一张遍布络腮胡,让人看不清长相的脸上竟生着这样一双眼睛,像是在流火中盛开了缠绵的桃花,秀色缱绻的深处,却是刀光剑影,生生在无边的风流中潜藏着一股凌厉慑人的锐意,让人不寒而栗。
那保安只觉得遍体生寒,想要说出口的话生生被卡在喉咙里,再也吐不出一个字。
就在这时,一阵尖锐的引擎声突然由远及近,划破长空。
宝石蓝色的法拉利跑车以一个漂亮的甩尾,停在了丽宫最奢华的一座别墅门口。
车门打开,一只穿着七厘米高跟鞋的玉足伸了出来,紧接着,一个身穿粉红色包臀抹胸吊带短裙,肩背路易威成玳瑁色经典限量版手包的女子,高傲的站在车门前。
这女子二十三四岁的模样,眉目艳丽,琼鼻菱唇,面若芙蓉,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儿。
只是,此刻美人的心情非常之差:她竟然看到一个深山猎户一般的土鳖,站在自家大门口,什么时候丽宫也是这种垃圾能随便进出的地方了?!
原来,就在保安发愣的当口,这个土鳖已然是走进了丽园,甚至比那个粉衣女子早一步,停在了别墅的大门前。
“你这叫花子是哪儿来的,这里是我家的地方,赶紧走,小心我让人把你打出去,现在这丽园是怎么回事儿啊,怎么什么阿猫阿狗都往里放,这素质真是越来越差了,钟叔,钟叔开门,赶紧叫人出来打扫打扫……”粉衣女子,一边嫌弃的看着那个土鳖男子,一边按着自家花园外围的门铃,手上金光闪闪的首饰叮当作响。
很快,一个穿着得体的四五十岁中年人,带着两名女仆走了出来。
“二小姐,您回来了。”中年人得体的微微欠身。
“钟叔,你看看这人,赶紧把他赶走。”粉衣女子娇俏的朝着土鳖的方向努了努嘴,不耐的将手包甩给了那两个佣人,“你们赶紧把这大门口清扫一遍,一股子土味儿,真晦气!”
事实上,钟叔早就看到了这个站在大门口的土鳖,到了他这个年纪,也算是阅人无数了,不得不说,这个土鳖给人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一副穷酸相,脊背却挺拔的直指苍穹,丽宫奢华的大门于他而言,仿佛都成了脚下不屑一顾的尘埃。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钟叔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似乎要摇走这种荒唐的错觉。
“年轻人,这里可是京城林家的公馆,你是不是走错了,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出于谨慎,钟叔的言语很缓和。
“俺没走错,就是这嘎达,俺要找的人就住这嘎达!”一口浓重的东北乡音,虽然声线意外的好听,但是搭配着他满脸的络腮胡和一身土的掉渣的行头,怎么看怎么土鳖。
见此,钟叔缓缓出了口气,不禁为自己刚刚的谨慎而好笑,这分明就是一个无知无畏的乡下人嘛!
思及此,钟叔自然是没了好脸色,板着脸道,“年轻人,听我一句劝,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赶紧走吧,这园子里的保镖可不是吃干饭的。”
“钟叔,你还跟他磨叽什么,不就是一个土鳖吗,赶紧找人把他打出去,不自量力!”那个粉衣女子正要进门,回头见钟叔还没打发那个土鳖,俏脸上的厌恶之色更重。
就像是刚刚发现有粉衣女子这么个人一般,那土鳖轻轻的瞥了她,只一眼,就收回了目光,继续转向了钟叔的方向。
粉衣女子却是蓦地呆立在原地,浑身酥软的迈不动步子,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红。
这土鳖……怎么会……怎么会有这样一双勾人心魂的眼眸!
刚刚那一眼,就像是滑落到心尖儿的羽毛,只让人感觉到由内而外的痒……
不过,仅仅是两秒钟,粉衣女子艳红的玉面就变的铁青:她居然会被一个土鳖波动了心神,这简直是耻辱,她刚刚一定是出现了幻觉!
这个该死的土鳖,决不能放过他!
粉衣女子发狠的咬紧了樱唇,只是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那个土鳖仍旧是操着一口乡音,一字一句道,“这嘎达是林家没错,俺就是来找林博渊的,老叔,你去替俺问问,十六年前,林家当家林宗元许下的承诺,还算数不?”
这话一出,钟叔陡然一惊,脑子中不由的回想起了十六年前,在长白山天池度假村所发生的那一幕……
☆、第二章 当年约定
话说林家是四九城里响当当的豪门之一,虽然比之真正的世家宗族要差上许多,但是也算是三流家族中的翘楚,毕竟,京城里有钱有权者不知凡几,能够排得上名号,已经算是了不得了。
当年,林家的家主林宗元,心脏病发,气虚体弱,便到长白山天池别墅修养,钟叔便是随行的人员之一,除他之外,还有一位来自香港的相师鬼冢,不离林宗元左右。
那个时候,林宗元对相法术数极为信服,不管什么事情,都要征询一下鬼冢的意见,相反的,林宗元的独子林博渊却对此不屑一顾,甚至因为眼见鬼冢得到了林宗元的信任而心生排斥。
他们到达了长白山天池别墅的第二天,林宗元意外在别墅旁边的温泉谷中救了四个人:一个中年人和三个孩子。
钟叔对当时的画面,印象颇深,因为那四个人的伤势堪称惨烈!
那个中年人伤的最重,没了一条胳膊和腿,脸上伤口纵横,皮肉外翻,年龄最大的少年和最小的孩子已然晕了过去,同样浑身浴血,看不清模样。
只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仍旧站得笔直,手握一把砍刀,头发和脸上覆着血浆,明明浑身血肉模糊,几近气竭,那一双眸子却寒冷如冰,气势凌霄,就算是执掌林家大权三十余年的林宗元,在这个男孩面前,仿佛都弱势了几分。
林宗元对几人的身份,也颇为好奇,便让随行的医生医治,并且询问了那名冷冰冰的男孩。
男孩的回答也很简单,只说自己名叫冷二,他们一家子都是猎户,因为不小心碰到了熊瞎子,才会变成这样。
林宗元虽然惊异于男孩的气势,但也并没有放在心上,只当这是他跟野兽搏斗之后,残存的煞气,毕竟这男孩实在是太年轻又太落魄了。
直到鬼冢观了冷二的面向,竟是跟林宗元说,这冷二乃是千古一现的帝王之相,龙气缠身,将来必定非池中之物,贵不可言,若是林家与其系在一起,必定会带来一场泼天富贵。
说真的,钟叔对此很是嗤之以鼻,那个冷二,脸上满是血迹,也就能看出个轮廓,哪能看得清什么面向,不过是个山沟沟里出来的野孩子,也就是狠一些罢了,还帝王之相?简直就是扯淡!
但是,让钟叔真正蛋疼的是,林宗元竟是对此深信不疑,当场就委婉提出让冷二回报自己的救命之恩,并要求他做林家的孙女婿。
当时,林家已经有了两位千金小姐,大小姐林蓉芳是林宗元的儿子林博渊和前妻蔡云珍所生,二小姐林妙婷则是林博渊和现任妻子孟玉琴所生。